湖州职业技术学院·湖州广播电视大学
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
学校重点要害部位是学校财产集中地和重点保护对象,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。为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重点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:预防为主,确保重点,规范管理,责任到人。
第二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范围主要指需要重点加强安全与消防防范的部位,具体包括:
学校实验实训设施聚集地;
易燃易爆设备所在地;
其他依法需要重点保卫的部位。
第三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:
(一)由学校各部门或单位在自行检查的基础上每年申报一次;
(二)保卫处根据各部门或单位申报进行实地考察,初步拟定重点要害部位,报主管领导审定,并报公安机关备案;
第四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:
(一)保卫处负责确定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设施配备方案,报主管领导审定,由学校产业处负责安装;
(二)各部位或单位主管重点要害部位的领导人,应制定和落实防破坏、防盗、防失窃失密、防火灾的安全保卫制度,并纳入部门的岗位责任制
(三)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,应由忠实可靠,作风正派,工作负责,技术熟悉的人担任,依法必须持上岗证上岗的,还必须具体相应的资格。调配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要到保卫处备案,不适合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。
(四)被审定为重点要害部位后,部位或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保卫负责人,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记录,组织平日班前检查,做好班后关窗锁门、断电源的安全防范工作,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,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。
(五)保卫处对重点要害部位,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临时抽查,检查后填写安全检查记录,对部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,要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,经部门领导人签字,一份存入档案,一份交单位领导研究解决。
第五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领导,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,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法规、法令,学习学校规章制度,提高法纪和安全保卫意识,加强重点部位管理,做好防范工作。
第六条 重点要害部位因工作发生变动,部位的财产、制度、工作结构解体,原审定的内容失去主要意义,由部门或单位写出报告,保卫处审核,报主管校长批准,撤销要害和重点部位。
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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